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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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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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在大武口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立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四年工作回顾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平安大武口、法治大武口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大武口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研究制定了《为加快开放大武口建设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检察工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八项举措,为推进开放大武口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创新驱动等重点工作的实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9件44人,提起公诉37件51人。重点查处房屋征收、征地拆迁、道路交通等民生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4人。开展扶贫互助资金专项整治和预防工作,与大武口区扶贫办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在扶贫领域集中整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将425万元扶贫互助资金的申报、发放和管理纳入监督检查,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四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8件79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54件68人。大案48件69人。立案数连续多年位于全区前列。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763万元。
坚持机制创新,2013年以来,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并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提前谋划“大部制”。成功查处了青铜峡市原交通局局长马某某等7件9人的贿赂案件和大武口区原房屋拆迁办主任刘某某等9人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建立侦捕诉协作配合制约机制,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诊脉、救助、监督、快移快诉的“十字方针”,充分发挥侦监、公诉对自侦部门的引导、监督作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期限缩短至42天,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期限缩短至25天,移送起诉案件无一退回补充侦查。提出自侦工作“十条”思路,使办案数量、效率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其机制创新及办案经验在自治区检察院做经验交流并予以推广。2016年年初,结合实际,我院启动“大部制”内设机构改革,将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整合为惩防职务犯罪侦查部,下设3个办案组,制定岗位职责,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清晰、协作紧密、运行高效的办案机制,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截止目前,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件18人,办案数量位居全区基层检察院第一。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加注重预防,关口前移,标本兼治。深入推进“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持续抓好星海镇生态公园等建设项目的全程同步预防。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帮助发案单位、相关行业建章立制56项,推动党委政府制度建设4项。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00场(次),受教育人数20630人。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98次。《2014年职务犯罪预防综合报告》获全国“百优”年度报告。《关于对大武口区隆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检察建议》获宁夏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一等奖。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大武口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抢劫、强奸、贩毒、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四年来,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84人,不予批准逮捕239人;提起公诉1953人,不起诉8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8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1人。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依法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7人,不予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247人,不起诉 15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积极探索并制订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暂行办法》等8项制度。与法院共同开展“圆桌审理”、“庭审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家访等方式,全方位监管附条件不起诉对象。2014年,率先成功办理了宁夏首例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以“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标准,建成集受理、咨询、答复、查询为一体的控告申诉举报一站式服务平台,突出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开通短信告知服务,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四年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25件(次),检察长接访196人,下访巡访65次;刑事申诉1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14件,发放救助金47万元。无涉检信访、赴银进京信访案件。成功化解1起七年的信访积案。对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设立被害人台账,按人登记,逐件跟踪,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
四、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四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件37人,监督撤案32件47人。纠正漏捕51人,追诉漏犯55人,53人已做有罪判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50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3件,市院全部予以支持。对刑事审判提出纠正意见6件,已纠正4件。开展“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适用”、“涉毒案件办理情况”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2件23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率先在大武口区公安分局设立宁夏首个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建立例会、联席会议、跟踪监督台账、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自监督办公室成立以来,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86件;案件批捕率提高了18%。率先制作《批捕案件个案审核、考评量化表》、《批捕案件监督事项审查登记表》,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全程、同步、动态监督。两项创新工作在全区检察系统予以推广。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辖区3个公安分局会签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暂行规定》,依法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
充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对法院已生效裁判、调解及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40件,挽回国有资金损失210万元。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并予以改判;提出检察建议219件,采纳181件;提出支持起诉书11件,法院均予以支持。以“两法衔接”和检察官监督办公室为平台,不断探索监督行政违法和行政强制措施,拓展督促履行职责案件来源,延伸监督触角。共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33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全部回复采纳。该项工作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五、持续发力规范司法,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活动。四年来,持续开展规范司法“深化年”“巩固年”“提升年”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办案顽疾不放,切实找准找实不严谨、不规范问题,开展了公开询案、阳光评析活动,引入第三方评查机制,评查案件1875件,梳理不规范问题53个,开门纳谏,征集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代表意见建议26条。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12次,对发现的3个问题实名通报,监督整改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修订完善了《自侦部门办案操作细则》以及《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规范案件管理工作。四年来,共接待律师297次,提供刻录光盘310张。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着力打造集网上案件统一受理、网上电子卷宗流转、网上案件评查和律师阅卷“三位一体”的综合案件管理平台,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通过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监管日志,重点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认真做好当事人、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积极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方便。制定了《律师查询阅卷制度》,为律师阅卷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光盘等“一站式”服务。
六、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宁夏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员额制管理检察官遴选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六个优先原则”,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制定了《大武口区检察院员额制管理检察官遴选工作推进计划表》,做到分工负责,稳步推进。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决定,首次进入员额制检察官24人。
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在检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平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已发布重大案件信息5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270条,终结性法律文书577份,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262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累计邀请人大代表40人、政协委员20人、律师代表30人,打造阳光检察,增强司法透明度。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开通“大武口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继续深化“检务公开U盘行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以及和平广场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宣传检察工作,目前已播放34期。
七、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责任书,明晰岗位职责。依托道德讲堂,宣传先进典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入推进以司法为民为核心的职业良知教育,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历史使命感。
狠抓队伍素能建设。实施青年干警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导师培养制度,一帮一,以老带新。以“检察官讲堂”为平台,邀请专家、业务骨干授课。构建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组织参加公诉人论辩赛、数字检察运动会、案件研讨分析、庭审观摩、业务知识考试、外出培训等,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6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区检察业务专家”和“全区青年检察人才”,1名干警入选全区侦查监督人才库,8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区优秀公诉人、首届全区未成年人业务竞赛能手、自治区检察院二等功、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和双先个人等荣誉称号。
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2013年以来,在区委的领导下,积极与区委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坚持择优任用和有为才有位的指导思想,共提拔2人担任院领导,7人担任部门正职,12人担任部门副职,解决了11人的职级待遇。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6名检察委员会委员、12名检察员,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政治氛围。
实施文化育检。利用办公楼走廊,开设阳光检察文化墙,展示警醒篇、典范篇及廉政格言等内容图版;创办廉政刊物《星海清风》,制作《干警文明礼仪规范》,规范干警的行为;成立书画、摄影、文学写作等兴趣小组;组织趣味运动会、读书感悟、演讲比赛、文体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提升干警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结合检察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了《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界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八、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重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办理。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预防职务犯罪、队伍建设、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认真做好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工作调研、专项检查、案件评查、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四年来,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检察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室;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体二等功;自治区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53项集体荣誉和全区检察机关双先个人、优秀公诉人等139项个人荣誉。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必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动力;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力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复合型人才缺乏;司法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宜业宜居山水园林大武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紧扣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区委中心工作中来谋划,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有效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的分析研判,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转变司法理念和改进办案方式,为建成“繁荣富裕、开放活力、和谐幸福、舒适文明、生态美丽”大武口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形成良好政务环境。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等法律手段。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依法严惩发生在行政审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三农”补贴、征地拆迁、扶贫开发、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不断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维护司法公正。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范围和程序。
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涉案财物管理、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等制度,真正使规范司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大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和追究问责力度,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改进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做到走访常态化、联系经常化。深化阳光检务,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将牢记使命、忠诚履职。2017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宜业宜居山水园林大武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侦查一体化:指在现有的检察体制和法律框架内,建立起上下两极检察机关、检察内设机构之间的,以统一侦查的模式,优化办案资源,对侦查活动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的机制。
2.大部制: 是指以整合职能、实现扁平化管理为目标,大幅整合和压缩原有内设机构,最大限度地避免内设机构过多过滥,造成职能碎片化、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强化司法职能运行,实现人员优化、资源配置的最大化。
3.侦捕诉协作配合制约机制:指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四个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既引导侦查取证,巩固完善证据链,又要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有效进行监督的工作机制。
4.“十条”思路:坚持以上下级院联动为引领;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犯罪为重点;以提升自侦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查大案、办窝案、牵串案”为抓手;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为基础;以科技强侦为支撑;以侦捕诉监督配合机制为手段;以外部协作为切入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保障;以办案安全为红线。
5.黄河预防工程:对黄河金岸、黄河善谷、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征迁安置、设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涉及大武口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有大武口区劳务移民安置区工程、生态移民就业援助培训工程。
6.首办责任制:是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7.专项监督活动:根据《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依职权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活动采取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的活动。
8.检察官监督办公室:指检察机关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延伸监督触角在公安机关设立的机构。其职责是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9.检务公开U盘行动:为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搭建检民沟通桥梁,2014年3月26日,在大武口区隆湖沐恩新居启动此项行动,通过将法律法规、检察机关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活动和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成电脑U盘,在辖区乡镇、厂矿、企事业单位、社区、学习等单位的电子屏幕、内网和电子阅览室进行播放,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止目前,已在宁煤水电公司、沐恩新居等12家单位进行播放,定时更新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0.六个优先原则:指大局观念强者优先、业务水平高者优先、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司法经验丰富者优先、一线干警优先、群众基础好者优先。